粉紅三角及其相關標誌


 粉紅三角也屬於同志群中即為普遍的標誌。粉紅三角源自第二次世界大戰,而同志運動中,活動者選擇再使用粉紅三角作為運動中的符號的目的在於要大家鉻記這個人類互相殘害的悲劇。

在二次大戰之前,當時德國法律第175 條中,禁止同性戀的關係存在。希特勒當權之後,他並嚴加禁止同性之間有著親嘴、擁抱、同性性幻想、及性行為發生等行為。 

而在希特勒當權中的1937自1939二年之中,就有大約25,000人被希特勒軍隊控訴以犯了第175 條罪而逮捕,並被關到監獄或是之後的集中營去。而這些”犯罪者”則必需受到結紮或是去勢的下場。 

 在1942年,希特勒更將第175條罪的處罰加重至死刑。

在當時德國,被關進集中營的犯人都需戴著一個不同顏色的倒三角形。

此三角形顏色不但代表了犯人所犯的罪,並且也在集中營中扮演了一個社會階級的標示。

其中紅色代表著政治犯,黃色代表者猶太人,而粉紅色則代表了同性戀者。

許多故事記載著同性戀犯人往往被給予最困難的工作及勞力。而戴著粉紅三角的犯人也往往成為獄警及其它犯人所欺負的對象。甚至於,1945年第二次大戰之後,納粹軍團瓦解之後,集中營的犯人紛紛被釋放了,但數以百計的同性戀者還是被關在集中營中,因為德國第175 條反同性戀的條文還是存在,一直到1969年才被更改。所以如果在希特勒當
權期間就被抓起來的同志們,則很有可能在集中營中渡過他們的30年。


在70年代,同志解放組織重新採用了粉紅三角形為同志平權運動的標誌,原因為其標誌極為大家所認識,並且它喚起了民眾對於打壓弱勢族群及不公平待遇的注意。在80年代,同志組織將倒三角形符號反轉成為正三角形的標誌,以象徵其一個較積極反擊回去的義意。  

而今,對許多人來講,粉紅三角代表了驕傲、堅強、和屹立不搖的精神,並也企圖訴求著讓人類之間的迫害不再發生。


與粉紅三角的用途相似,黑色倒三角也是由納粹軍隊產生的。雖然在舊德國法律第175 條文中並無規範女同性戀的行為,但許多文獻顯示黑三角形是用來標示犯人有著"反社會行為"的人。而在納粹主義中,女人生活重心是在小孩,廚房,及信仰上。所以如有任何女人反對生育或是其它"反社會行為"則會被冠上黑色倒三角形。

因此如同粉紅三角形代表著男同志的歷史悲劇,黑三角形則代表著女同志的,因此之後也有女同志或女權運動者使用其為活動標誌。

    納綷集中營中各三角形顏色之代表:

    三角形顏色     當時拘留之原因
    綠色           普通罪行
    紅色           政治犯
    二個黃色重疊   猶太人
    粉紅色         同性戀者
    粉紅 + 黃色    猶太同性戀者
    黑色           有反社會行為者


「λ」(音即Lambda)是希臘字母第11個,代表著"liberation(解放)"。
於西元1970年被"Gay Activists Alliance(同性戀行動聯盟)"採用為"gay liberation(同性戀解放運動)"的表徵。
並於西元1974年在蘇格蘭的愛丁堡由"International Gay Rights Congress(國際同性戀人權協會)"採定為「同志人權」的國際性象徵符號。

彩虹旗原為8色

粉紅-性紅-生活橙-治療黃-陽光綠-自然祖母綠-藝術靛-和諧紫-精神
由舊金山藝術家Gilbert Baker從美國60年代嬉皮運動、黑人平權組織得到靈感而設計


最初使用於1978年的舊金山男女同志大遊行,往後就延續下去        

隔年Baker和舊金山旗幟製作公司大量生產,但因粉紅和祖母綠商業上不易取得費成本

因此就被刪除了,靛也被深藍色所取代,彩虹旗很快就傳遍世界各地,      

甚至國際旗幟製造組織,也正式承認彩虹旗為同志專有旗。

彩虹旗:同志平權運動常使用的象徵標誌。

上頭有紅、橙、黃、綠、藍、紫六種顏色,

分別代表「生命」、「復原」、「太陽」、「自然與寧靜」、「和諧」、「靈魂」,

象徵著同性戀社群的多彩多姿。

T同志
本為革命的用語,1991年香港人林奕華首先移用為同性戀者的代稱。

Gay
同性戀者,通常用來指男同性戀者。此外,「gay」這個字也被用來形容所有的同性戀團體,例如:Gay people,就是指「同性戀社群」。

Lesbian(蕾絲邊)
女同性戀者。這個詞源自希臘一個名為Lesbo的島嶼。西元前四百年前,希臘女詩人莎芙(Sappho)在這個島上舉行女詩人同歡會,建立她的學園,莎芙的詩多是敘述兩個女人間的愛情。

石牆事件
1969年6月27日午夜,九名警察進入紐約市格林威治村一家名為「石牆」的同性戀酒吧進行臨檢,像以往一樣逮捕了幾名未帶身分證明的男女同志,並驅離顧客。但這次同志們忍無可忍,起而反抗,持續對峙幾天,並引起多次示威抗議,因而廣為世人所知,史稱「石牆事件」。一年後,近一萬名男女同志在紐約舉行大規模遊行,紀念石牆事件,
並要求同性戀的法律地位與權利。如今,石牆事件被同志們視為同性戀平權運動的發源

同志驕傲日(Gay Pride)
1970年6月27日在紐約舉行的石牆週年紀念同志大遊行,將6月27、28日兩天,定為「同志驕傲日」。

同志平權運動
石牆事件的發生,凸顯了同志遭受歧視與不平等對待的事實,於是有越來越多同志或非同志,開始致力於爭取同志的基本人權,例如:工作權、結婚權等,這就是「同志平權運動。

Homosexual(同性戀)
早期性醫學為同性戀所下的「病理性定義」,但1975年4月5日,美國精神病學會正式將「同性戀」自「精神疾病」項目中刪除。

Dyke(歹客)
也是指女同性戀者,但通常是指「較男性化」的女同志。以往,有同性戀恐懼症的人會用這個字眼用來汙辱女同性戀。不過現在女同志彼此也會戲謔地以這個詞稱呼彼此。

Transgender(跨性別)
指以性別二分(男/女)的方式無法界定的人,也就是同時具備或同時不具備男女兩性特
徵的人。可參考跨性別電影(男孩別哭)或跨性別小說(藍調石牆T)。

Hetrosexual(異性戀)
相對於Homosexual(同性戀)的病理學定義,指愛戀或慾望對象的性別與自己相反的人。

Straight(直人)
指異性戀或非同性戀者。在英國常用bent(彎曲的)作為同志的代稱,straight便相對用來指異性戀。

直同志
就是「Straight」(直)與「同志」的組合,是指認同同志、對同志友善、顛覆性別霸權位置的異性戀者。

Bisexual(雙性戀)
愛戀與慾望的對象,有可能是同性,也有可能是異性的人。

Queer(酷兒)
本指變態、怪物、怪胎。以往也是異性戀者用來貶損同性戀者的字眼。但自90年代起,被一批對抗主流的學者挪用,他們故意以這個詞自稱,以顛覆主流價值觀對這個詞的負面解釋。

In the Closet(在衣櫃裡)這是一個比喻。指同性戀或雙性戀者對家人、朋友、認識的人隱藏其性傾向。相對的,當同志向他人表明其同志身分時,稱為「走出衣櫃」(Come out of the closet), 簡稱「出櫃」。

現身(Come out)
由「出櫃」一詞衍伸而來,也是指對週遭人與社會表明自己的同志身分。

Homophobia(同性戀恐懼症)
簡稱「恐同症」。說得白一點,就是指厭惡同性戀的心理。對同性戀抱持著偏見例如覺得同性戀者都是濫交者、是社會風氣敗壞的淵藪~~~~~~的人,我們稱為「同性戀恐懼症患者」,又稱「恐同症患者」。

T(Butch)
是英文Tomboy的簡稱,指裝扮、行為、氣質較陽剛的女同志。

婆(Femme)
裝扮、行為、氣質陰柔的女同志。台灣女同志文化中的T/婆之分,相當於西方的Butch/Femme。

「婆」這個詞在最早是相對於T而來,指「T的老婆」。但近年來,婆的主體性已經逐漸浮現,所以泛指氣質較陰柔的女同志。

不分

字面上可解釋為「不被分類」或「難以被分類」,這是近年來在女同志文化中出現的新名詞,指裝扮、行為氣質較難界定,呈現跨性別曖昧狀況的女同志。

Uncle
年長的T。這個詞源起於60年代,是女同志用來尊稱長輩的稱謂。

歐蕾(O-Le)
是老蕾絲邊(Old Lesbian)的簡稱,泛指年過30的女同志。至於為什麼會將這個字譯成「歐蕾」呢?

有女同志戲稱:因為過了這個年紀,就該用歐蕾保養了。

拉子
也是女同志的代稱,由Lez(Lesbian的簡寫)音譯而來。最早出現在(鱷魚手記)(邱妙津著,聯經出版社)一書中,相關說法還有「拉拉」一詞。

熊族
胖胖的、多毛的男同志。

哥哥(葛格)
男同志族群中,外表較具異性戀男子氣概者。

弟弟(底迪)
男同志族群中,外表剛健,卻兼具陰柔特質者。

妹子
外表陰柔,氣質亦較陰柔的男同志。

CC gay
指氣質陰柔的男同志。「CC」衍生自英文的Sissy一詞,從早期好萊塢的影片中,就可聽到這種描述方式。有時也用字母C來代稱。

扮裝皇后(Drag Queen)
或簡稱皇后(Queen),指喜歡誇張地男扮女裝者。不過,扮裝皇后不一定是同性戀。

Macho Queen(金剛芭比)
外貌非常陽剛,身型健壯,但喜歡作女性化裝扮的男同志。

公司
男同志聚集的公園,例如台北的新公園(228紀念公園)。

Couple
同志伴侶。

B.F(Boy Friend)
男同志稱自己的情人為B.F(Boy Friend)。
Top Couple
同志伴侶。

B.F(Boy Friend)
男同志稱自己的情人為B.F(Boy Friend)。
Top
一號,指肛交時以陽具插入對方肛門者。

Botton
0號,指肛交時被插入者。

Motss(Members of the Same Sex)
BBS上最早開始的男同志討論區。

T吧
女同志酒吧。

Gay吧
男同志酒吧。

Wikipedia: レズビアン用語(女同性戀用語)



Aセクシュアル (ア・セクシュアル、エイ・セクシュアル)(a-se-ku-shu-a-ru)
(英:Asexual) 性欲がないか、性欲が他人に向かず、性行為を望まない人。非性愛
者。
中譯:自己或對他人無性慾,對性行為沒有慾望的人。或云非性愛者。


アウティング (a-u-tin-gu)
(英:Outing) 同性愛者であるという秘密を暴露すること。
中譯:將我是同性戀者的秘密暴露出來。出櫃。


ウケ (u-ke)
性行為で受け身の、いわゆる女役のこと。ビアンの場合は「ネコ」の表現が一般的で「
ウケ」とは言わない。
中譯:性行為的被動者,或所謂扮演女性角色的一方。在女同志圈裡指的就是「貓」,一
般不稱作u-ke。


FtM

女性として生まれたが、男性としての生活を望む人。トランスジェンダー。女性として
女性を愛するレズビアンとは異なり、男性が好きだという人も少なくない(FtMゲイ)

中譯:生理上是女性,但是希望當男性的人,又叫跨性別者。和喜歡女生的女同志是不一
樣的,這類跨性別者喜歡男性的也不在少數(FtM Gay)。


オナベ (o-na-be)
男装して、主に女性相手に接客する女性たちの総称。男性ホルモン投与や乳房切除など
の手術を行っている人も多い。(類義語:FTM)
中譯:穿男裝,主要接女客生意的女性總稱(女公關?)。男同志服藥並切除乳房後投入
此工作者也很多。

女同志的歷史沿革---選自女性主義的流派與理論

歷史沿革
女同志的史前史多半揉雜著各種神話、傳說、文學、史料與掌故像希臘擅寫女性同性情欲詩的女詩人莎弗(Sappho)
(註Lesbian一字也因其所居的Lesbos島而來)

瑞典女王Christina英女王Ann甚至中國或非洲的一些女同志地域文化誠如一位女同志歷史學者所言
意欲建構一部女同志的歷史必是一個工程浩大的計劃必須從許多斷裂甚至湮滅的文化邊緣史中
如各種反叛的女人(像巫婆、易服為男者、亞馬遜女人等)與被傳統去性欲化的女女親密關係中 仔細尋找蛛絲馬跡
若從性意識史的角度而言女同志以性欲取向做為性身份認同乃十九世紀資本主義與性學研究的產物
而從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中頁各種特立獨行的個人或女同志團體集會結社更奠定日後女同志運動的發展契機
一般而言 同志身分作為一種集會社會抗爭的分水嶺多以1969年的石牆起義開始(該年6月紐約市警臨檢石牆男同志酒吧,強力逐客,所引發抗爭)
而女同志的運動又多與男同志運動與婦女解放運動有著長期的合縱連橫之歷史

故以70 80 90年代來分述:
70年代的女同志運動
以女同志女性主義為主流  延續西方女性主義第二波訴求一般被視為基進女性主義的主力 強調男/女分離的政治路線
標舉著"女性主義為理論,女同志身份為實踐"的信念由基進女同性戀者所合撰{女人認同女人} 可被視為最具代表性
何謂女同志?女同志是所有女人憤怒集結的爆發點

她是一個女人,從很小開始就想成為更自由、以自己為主體、完整的人,那是她的心聲,卻為社會不
容。她飽受痛苦,她的思考,感覺與行為都不合時宜,她和周遭環境陷入持續的苦戰,甚至和她自己。
女同志是一個標籤,喝令女人乖乖留在原地。女人聽到這個字,就知道自己踰越了可怕的性別界限。
她退縮、防衛、修正行為以博得贊許。女同志是男人發明出來的標籤,指向那些膽敢跟他一較長短、
挑戰他的將權(包括對女人的性特權),竟敢以自己的需要為優先的女人。***..
我們的新認同必須從女人出發,而不再是奠基與男人關係。這種意識將是革命的動力,為了這場有機革命,我們必須彼此扶持,對彼此付出承諾與愛;我們的精力必須奉獻給姐妹,而不是壓迫者。女人的解放運動若不正視異性戀架構,只好繼續費心處理與男人的個別關係改善親密關係,是讓他改邪歸正成為新男性,妄想這樣我們就是新女性。這只是
在浪費精力,讓我們無法全力創造一個解放女人的新生活。  

{女人認同女人}
在此女人認同女人之號召下女同志身分成為女性主義者最"政治正確"的選擇但從情感認同到性愛對象
有極寬廣之向度可供游移

80年代的女同志運動
則是對70年代"去性欲化的"女同志身份提出反駁初期以女同志的S/M(Sadomasochism玩虐/扮虐)為中心引發性論戰
乃為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者對部分基進主義女性主義者反色情路線批判對前者而言後者將性本身一律視為社會性別建構下"統御vs臣服"之權力模式而加以反對(尤其是針對權力情欲化之S/M的實踐)乃是強行將性欲取向的多元流動窄化為男/女的權力二元對立而此時女同志的S/M,不再視為異性戀父權的壞血而開始有自己情欲遊戲的論述空間隨80年代愛滋危機所引發保守勢力對同志族群道德譴責與笞罰使得在70年代較與婦女運動結合的女同志運動不再排斥男同志文化
走出 "男同志文化=腐敗VS女同志文化=完美"的迷思女同志與男同志再度攜手共同爭取同志人權
同志性愛自由與對抗愛滋歧視

90年代的同志運動
更為多元化開放,開始出現queer一詞(酷兒 怪胎 或變態)
一方面企圖打破"女"同志與"男"同志所預設的性別二元對立另一方面也質疑女同志與男同志身份建構中的
"異性戀vs同性戀"之二元對立企圖開放出更多有志一同的同志集結

因而擴大戰線至雙性戀同志、易服同志、變性同志、S/M同志等以避免同志族群之內對差異的排擠與邊緣化

本文節選張小虹老師在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中女同志理論


一. 緣起 : 生物的性別、性行為及同性戀
演化的曼妙舞步,孕育了形形色色的生命體。

萬物之靈的人類,常以自己雌雄角色的印象,加諸於別人,甚至所有物種上。其實,雌雄的有性生殖模式,只佔生殖策略的小部份。

某些種類 的藤壺、蚯蚓及絛蟲,牠們是陰陽同體,有的實行異體受精,有的甚至可以自體受精。蜜蜂、螞蟻、蚜蟲,雌體無須與雄性交合,便能產生後代。
這些未受精的卵發育成雄性(孤雌生殖)。

反之,經過與雄性交尾而受精的卵發育成雌性(有性生殖)。

Cnemidophorus 屬蜥蜴,儼然全為雌性所構成的女人國度,以孤雌生殖傳遞雌性子嗣。

所以,這些只需雌性,無須 受精作用來產生後代的生殖模式,稱之為「孤雌生殖」。

 談到性別決定,人類掌握於雄性精子攜帶的是X或Y染色體;鳥類世界,相似抉擇,卻由雌性的卵來做定論。環境、年齡、體型大小等等,有時亦為性別定位的要素:隆頭魚自出生到幼體,皆為雌性。隨著體型增大、 年齡增加,會有性轉換的現象產生,即由雌性蛻變成雄性。牠們以一群母魚跟獨隻雄魚共同生活,萬一公魚遭受意外死亡,母魚中體型最大者,便 經性轉換過程,變成公魚,繼續領導魚群。

牡蠣也有類似狀況。不過,牠們在幼時全為雄性,長大後才歷經轉變進入雌性的階段。

然而,在海馬、彩鷸、吳郭魚中,孵化撫育子代的任務,由雄性負責。

人類不同種族中,阿拉佩什人認為色彩繪畫只適合男人;蒙杜古馬人則相信捕魚是女人專職;托達人把家務勞動當成神聖工作,女人無權過問。
不同的文化背景,對男女行為要求的薰陶,也有所不同。

 根據 Ford & Beach ( 1951 ) 整理190種有跡可尋的文化,發現其中76種有同性戀行為,而49種被認為正常,亦可以接受。女同性戀則存於17種文化中,11種是社會認可的。

此外,對於同性性行為,不單單存在於人類。在上述的蜥蜴,兩隻雌體會有類似做愛行動,其中一隻弓起背部,尾巴環繞,咬住對方脖子並騎在對方身上。

非洲臭蟲的雄體,會用矛般的生殖器官,反覆戳插其它雄性,把精子強行注射到其下體。高階的公綿羊,會駕乘低階公羊,甚至頂入直腸射精。這種現象,還存在於一些反芻動物間。

成群雁鵝之中,亦會出現男男廝守終身的配對情形。

人是生物中的一份子,我們不應該單由自己的眼光,來看待周遭的事物。不同的環境,不同的背景,造就的生物行為也有所不同。
 舉了這麼多例子,是希望大家以更開闊、更多樣的不同角度,來看待性別問題,尤其是同性戀所帶來的衝擊。

並非使用生物演化的原理,試圖將同性戀合法化。有趣的是,同性性行為(同性戀)在哺乳動物中的靈長類最為普遍。這個弔詭,說明了演化觀點,仍有成立的可能性存在。


二. 何謂同性戀?

        到底什麼是同性戀呢?根據金賽博士的研究報告指出,人的性行為取
    向,可以分為下列等級:

        0:完全異性戀
        1:大部份異性戀,只有偶發的同性戀
        2:大部份異性戀,略多於偶發的同性戀
        3:異性戀與同性戀的傾向略相等
        4:大部份同性戀,略多於偶發的異性戀
        5:大部份同性戀,只有偶發的異性戀
        6:完全同性戀

    發生性行為的渴望,或是實際上有了性行為。金賽的報告也指出,五0年代的美國,絕對同性戀,佔總人口數的 4%,絕對異性戀則有 40%, 介於  兩者之間,有 46%。雖然金賽打破同性戀和異性戀兩極式的二分法,然而性取向的判斷標準,廣遭不同爭議。因為除了性取向之外,還有性行為、性身分、性慾望等因素被忽略。如果一個人對同性有愛慕之情,卻無性幻  想,是否將之列為同性戀?或者已婚的人,對異性有性行為,卻只愛慕同    性,照金賽之標準,又該怎麼定位?所以國內的周勵志醫師提出以下三向度來衡量:


        (1) 性行為模式。
        (2) 情緒上的認定。
        (3) 對自我的確定。

Allgeier(1984)提出,認同自己是同性戀,通常要經過 6~7 年的時間。有所自覺起始於青春期早年,男同性戀者 13~15 歲為其關鍵,女同性戀者略晚,約在成年期早期。

Riddle以及Morin ( 1977 ) 調查訪問 63位女同性戀和138位男同性戀的心理學家發現:同性戀意識,萌芽的平均年齡,男性為13歲,女性為14歲; 第一次性經驗,男性為15歲,女性 為20歲; 瞭解homosexual真正的含意,男性為17歲,女性為23歲。雖然  平均年齡層,會隨時代而有所變動。 卻可以發現,女性性成熟年齡比男性約早兩年,但其同性戀意識比男同性戀者晚一年。 其次,女性在自覺性傾向後,需要較長的時間,才會有性經驗的產生。

  (1)認同混淆期 ( identity confusion )

個體第一次察覺自己思想、感覺或是行為上可能屬於同性戀,而與自我早先異性戀的假設發生衝突。個體開始懷疑,假如其經驗為正向感覺,會將之導入第二階段。

 (2)認同比較期 ( identity comparison )

個體開始收集一些相關資料,並初步接觸其它同性戀者,使之概念與行為,達到一致性。另一方面卻增加與他人觀感的衝突。主要挑戰,來自衝突所產生的社交孤立感。個體往往表現忽略他人的感受,接受同性戀行為,卻逃避同性戀意象,產生自我貶抑等狀況。

 (3)認同容忍期 ( identity tolerance )

 個體表面表現得像異性戀者,而實際試著默認自己為同性戀。他對自己的身份,只是容忍並非接受。此階段,個體可能藉參與同性戀團體來解決此困擾。

 (4)認同接受期 ( identity acceptance )


(5)認同自傲期 ( identity pride )

  個體邁入此階段,與他人觀點的衝突,達到最高。對異性戀社會的排斥,感到強烈挫折與憤怒,社會孤立感將再度出現。這些,引起同性戀者貶低異性戀,甚至沈浸在同性戀次文化的優越感中。

有些人則發展出分離主義,將同性戀(好的)與異性戀(不好的)二分。來自異性戀的負向反應會增強此觀念。

反之,正向經驗會挑戰同性戀者個體觀點。兩者間的不協調,進而引入第六個階段。

 (6)認同綜合期 ( identity systhesis )

  個體與一些異性戀者的正向關係,使同性戀者不再把所有的異性戀者視之為敵人。個體體驗到同性戀社會與異性戀社會的各自價值,性取向只是自我認同的一部份,並非全部。因此,本時期的衝突,降之最低。

  必須注意,這些階段,不是呈穩定單向直線( ->->-> )進行。實際上,更像是兩方向( <---> )的狀態。 所以個體有可能在某時期,同時遭遇到兩階段的困難。

三. 同性戀的歷史文化記載(中國篇)


很多人以為,同性戀是目前開放社會所產生的流行怪象,其實不然,同性戀自古即有之!

 同性戀文化,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一萬五千年的新石器時代。舊石器時代,人類對於女陰的生殖崇拜,轉變為此時男性性能力的自我炫耀,「陽具崇拜」成為原始藝術的表現對象。

公元前一萬年,西班牙阿爾塔米    拉洞壁的岩畫,就有一群裸體男子悠悠起舞,兩兩交纏素寫。公元前1356 年,古埃及第十八王朝的一幅壁畫,則有兩裸身宮廷貴婦,右邊婦人愛憐地托著對方下額,左邊的撫摸右邊美婦後背。

   傑出的清朝學者,「四庫全書」的主編—紀均在他名著「閱微草堂筆記」中寫到,據文獻資料記載「孌童始於黃帝」。孌童,就是供成年男同性戀者作為性行為對象的少年男子,這就把中國遠古,同性性行為之存在,列入中國歷史開端的時代。
        至於最早的記載,存於詩經之中。例如:

   < 子衿 >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縱我不往,子寧不來?

 挑兮達兮,在城闕兮。
 一日不見,如三月兮。

這首詩,將一位素衣少年的風致之美,在主人公迷惘的視線,深情展開。而愛慕、思念、哀愁摯情,洋溢在詞句之中。

                         < 狡童 >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
                    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
                    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食兮!

        同性情人(狡童)不與言、不與食讓主人公寢食不安,更是鮮活地表現
    在我們眼前。
        史記中,司馬遷說明早在漢朝以前,由於美貌和皇帝有同性關係,進
    而取得官職的人很多。史記外,在晏子春秋、韓非子、戰國策、漢書、晉
    書、宋書、南史、北史、陳書等古籍,也都有同性戀記載。

中國男性同性戀「雅稱」或「代稱」的語源有三:

        (1)韓非子:

「說難篇」 中有一則歷史故事,衛國國王—衛靈公很喜愛美男子彌子瑕。

按衛國法律,若偷駕國王的車子應處以斷足。有天,彌子瑕聽說他母親病了,便偷駕國王的車子去看他母親。國王聽說之後,未加處罰,反而 稱讚他孝順。又有一次,彌子瑕與國王在果園中遊玩,彌子瑕吃到一個很甜的桃子,便把剩下的一半給國王吃。國王不顧君臣體統,甘吃餘桃,所 以後來稱同性戀為「餘桃之癖」。

        (2)漢書:

 漢哀帝非常喜愛董賢,出遊同車,在室同床。有一次白天,兩人一起 睡覺。哀帝睡醒起床,但董賢正在熟睡,而且壓住哀帝的衣袖。哀帝為了不吵醒他,就叫人把衣袖割斷而起。所以後來,又把同性戀稱為「斷袖之癖」。

        (3)戰國策:

魏王與龍陽君同船釣魚,龍陽釣到了十幾條,突然哭起來。

魏王問他原因,他說,他開始釣到一條魚很高興,後來釣到更大的魚,就想把開始釣到的小魚丟掉,因而想到四海之內,美貌的人甚多,怕王得到別的美人,便會將他拋棄,所以哭了。

魏王發誓保證絕對不會,並下令 禁談美人,犯禁的要全家抄斬,表明他是多麼真心地愛龍陽,這就是「龍陽之好」的由來。

這就表明,至少在春秋戰國和秦漢時代,同性戀不但不犯禁,而且可能是一種「雅癖」,因為最高統治者─皇帝帶頭這樣做,可說是主力提倡 者。後來的魏晉南北朝,男同性戀也是「上流社會所共有的一種風尚」。
    例如「竹林七賢」中的牰康與阮籍曾有同性戀行為。因在「世說新語」第十九章「賢媛」中記載山濤的妻子,於晚間窺視客居她家的牰康和阮籍, 發現同床共睡的同性性行為。

 明清之際,某位匿名作者寫了一本書,名曰「斷袖癖」,專門記載中國歷史上約五十個著名的同性戀事例。這本書被收錄在 1909~1911上海印行的「香豔叢書」中。或許,這是中國古代文獻,唯一專門記載同性戀的專書。 Chuo & Eric用英文寫的「龍鳳」一書,有兩節專門講述清朝同性戀的盛行。一節提為「滿族人嗜好同性戀」,寫到咸豐皇帝、同治皇帝以 及一些達官顯貴的同性戀;另一節題為「兔子」作了宰相,描寫乾隆皇帝所寵愛的同性戀對象—和珅( 1750~1799 ),當上宰相的經過。 清代突出  而可靠的同性戀記錄,還有傑出大臣畢浣與李郎的記載。

1760年,畢浣中 狀元,李郎被稱為狀元夫人。畢浣的官位做的相當大,幕僚也跟著有同性戀的癖習。據錢泳在「履園叢話」中的筆錄:「畢秋帆(畢浣)先生為陝西 巡撫,幕中賓客,大半有斷袖之癖。」清乾隆、嘉慶年代流行「相公業」。相公本義是上層社會中的年輕男子,也用它來稱呼扮演女人的男演員,後來則成為男伶代名詞,同時也當作同性戀對象的一種稱呼。相公業一詞 中的「相公」,指的就是供男同性戀者作為性愛對象的男人 。

四. 同性戀的歷史文化記載(西方篇)


        無獨有偶,西方的古文明,也存在著同性戀文化,古希臘為其濫觴。
    在瑰麗的神話中,宙斯與替他斟酒的美少年伽尼彌德相戀。美麗的風信子
    ,則有一則動人的故事。話說牧羊少年海辛瑟司(Hyacinthus)是位俊秀的
    美男子。太陽神阿波羅,西風之神傑佛瑞斯(Zephyrus)是他的好朋友,常
    常為了他爭風吃醋。某天,阿波羅跟海辛瑟司在草原上高興地擲鐵餅,湊
    巧被躲在樹叢的傑佛瑞斯撞見,一時怒火心起,想捉弄捉弄他們兩人。正
    當阿波羅將鐵餅擲向海辛瑟司之際,傑佛瑞斯吹起西風,竟將沈甸甸的鐵
    餅擊中海辛瑟司的額頭,英俊的海辛瑟司血流如柱,一命嗚呼。阿波羅將
    之抱起,心痛之餘,發出 Ai,Ai 的感嘆聲。鮮血暈染的土地,不久後長
    出串串的紫花,阿波羅將它命名為 Hyacinthus (風信子),以紀念海辛瑟
    司。從此後,紫色風信子,被當作嫉妒的象徵。而希臘語 Ai 跟 Aei (永
    遠) 同義,因此,它也代表永遠的懷念。

        古希臘給同性戀「人類最高級關係」的美名,認為它是人類感情最美
    的表達方式。通常,同性愛侶由稱為「愛人」 (Erastes)的中年長者,與
   「情人」(Eromenous)的年輕少年組成。愛人在情人的成長過程付出心血,
    情人則以情回報。愛情一詞,只存在男子間的同性戀,女人僅算是生育工
    具。男子的高貴品德,可藉由肛交,轉移給年輕男子。蘇格拉底與柏拉圖
    間的同性愛,便是一大證明。

柏拉圖在其「文藝對話集」有這般的描寫:

        有一種慾念,失掉了理性,壓倒了求至善的希冀,浸淫在美所生的快
    感之中,那就是愛情...
        由此可知,凡一個地方,把接受愛人的恩寵當作醜事,那個地方人的
    道德標準鐵定很低,才訂出這樣的法律,他所表現的是統治者的專制與被
    統治者的懦弱。
        在我們城邦之內,當愛人與當情人,這是很光榮的事...


    ,這位被稱為第十個繆思而與諸神等高的女性詩人,作品大量表達自己對
    女弟子的感情。所以,女同性戀者依薩福的出生地而自稱為Lesbian。

        接著,古羅馬的社會,呈現同性間的肉慾之歡。隨之而來的中世紀歐
    洲,基督教把同性戀視為十惡不赦的大罪,同性戀此時便在西方文明,銷
    聲匿跡。由於人的解放,始於義大利的文藝復興,達文西、莎士比亞、米
    開朗基羅等,將人同性情慾融入藝術表現,復甦發揚,造就了此時期非凡
    光芒... 後來浪漫主義的拜倫、惠特曼、柴可夫斯基等等,更使西方的同
    性戀美學,逐漸覺醒茁壯...

五. 同性戀現象的各種解釋

    (1)分子遺傳學上的發現

    A. X染色體上的發現
       Science 261:291~292-16 July ,1993

        Dean H.Hamer在 Science 1993 發表的文章中提到其最近在染色體上
    的發現。首先,他對 114個同性戀男性的家庭做家族背景調查,結果發現
    只有在母系的親族,有較多的同性戀家族成員,父系家族方面則沒有顯著
    相關。因此他認為同性戀的生理機制,可能是性聯遺傳。因而,他用電泳
    法比對40對皆為同性戀者兄弟的DNA Samples,結果發現,40 對兄弟中有
    33對,在X染色體的長臂上,有五個 markers區域位置相似,稱之為 Xq28
    處(LOD score=4.0,p=0.00005)。同時,他還隨機取樣 314對兄弟當作
    對照,其Xq28  markers 區呈現平均分佈的狀態。所以,Dean H.Hamer推
    論男同性戀的遺傳機制與X染色體有關,且為性聯遺傳。


    B. More on Genes and Homosexuality
       Science 268:1571-16 June ,1995

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Dean H. Hamer 領導的小組宣稱找到一個與男同
    性戀有關,位於X染色體 (Xq28)的基因以來,如今這個實驗已被重複驗證
    。西北大學的Michael Baileym與澳洲昆士蘭研究所Nicholas Martin提出
    其他關於男同性戀遺傳性的證據。針對 5000 對男女雙胞胎的調查,估計
    大約有50% 的男同性戀是遺傳,女同性戀的比例則較少。卡羅來那州行為
    遺傳研究所的 Stacey Cherny針對另一群同性戀者的研究得到類似結果。
    另一項針對數千名退伍軍人雙胞胎所作的研究,也得到類似數據—53%。

    C. NIH's "Gay Gene" Study Questioned Science , VOL.268 , 30 June 1995

       來自倫敦 University of Western Ontario  的神經遺傳學者 George
    Ebers他宣稱做了類似實驗,但並未發現如Hamer 結果(數據尚未發表)。另
    一項考驗來自NIH (美國國家衛生院) 內部對Hamer 研究可信度的調查。一
    位曾在 Hamer實驗室參與該研究的研究員質疑Hamer只發表經過選擇的數據
    。再回到 George Ebers的研究,他和另一位同伴 George Rice說他們同意
    關於同性戀與遺傳有關的觀點,但是他們不認為這個基因是位於X染色體上
    。因為在他們的實驗對象,40 對男同性戀兄弟中,並未發現從媽媽遺傳給
    男孩的證據。

        其實,基因的表現與環境很有關係。 很有可能某個人帶有同性戀基因
    ,卻無後天適合的環境讓其基因表現, 因此此人的外顯為異性戀者,但其,卻無後天適合的環境讓其基因表現, 因此此人的外顯為異性戀者,但其
    同性戀基因卻會因生殖而傳給下一代。

        注: 這道理類似每個人都有致癌基因,然而卻不是人人都會得到癌症
    ,因為致癌基因需要層層的誘發,才會產生病變。

    (2)利他行為的假說

        基因是自私的,生殖乃是自私基因傳遞的策略。
    同性戀不能產生後代,卻能不被淘汰,而在演化上保留下來,因此有人提出
   「利他行為」的假說。同性戀者的存在,可以幫助兄弟姊妹繁衍下一代。 雖
    然他們本身無法傳遞自己的基因,但與其兄弟姊妹的血緣關係,有二分之一
    是一樣的。因此,只要兄弟姊妹有兩個以上的子女,就相當或超越本身擁有
    一個子嗣,其遺傳上的總利益。我們可以從一些社會性的昆蟲中,得到論證
    。例如工蜂跟女王蜂一樣具有生殖力,卻整日工作,不繁殖後代,這就是可
    用利他行為解釋,符合經濟效益的行為模式。
        同性戀基因,可能是隱性的,因此兄弟姊妹可以幫助傳遞。也有許多同
    性戀者與異性有性行為,甚至被迫結婚,所以同性戀基因,才能在伊甸園的
    生命長河,源源不息。

    (3)荷爾蒙的觀察

        在1971年,Loraine發現男同性戀尿中睪丸素酮 (testosterone ) 比一般男性低,女同性戀者,則高於一般女性。亦有實驗觀察結果顯示,雙性戀
    和同性戀的女性,男性荷爾蒙(AGS)的濃度比一般女性高。 不過,臨床學家
    曾經把男性賀爾蒙注射給予男同性戀者,希望他們由同性戀轉為異性戀,卻
    沒有成功。

        注: 男性除了分泌男性賀爾蒙之外,也會分泌少量的女性賀爾蒙; 女
    性情形類似,亦會有少量男性賀爾蒙分泌。

    (4)腦部的差異

        1990年S.LeVayt查證下視丘前葉中區的INAH3細胞 (Third Interstitial
    Neuleus of Anterior Hypothalamus )發現男性的INAH3比女性大兩倍,但是
    同性戀男子INAH3卻和女性無明顯之差異。其次,同性戀者腦組織中下視丘的
    神經核anterior commissure和S.C.N 的視交叉處與異性戀者有不同,異性戀
    男子比同性戀男子以及女性小,後兩者則大小相當。 這些觀察結果並不能完
    全解釋同性戀機制,因此我們只能說生理的機制有「影響」, 但無法完全決
    定同性戀的發生。亦有報告做出相反結果。證據不足之處,仍須反覆驗證。

    (5)後天環境論

        1962年, Dr. Beiber提出了「家庭動力是同性戀主因」的說法。他認為
   「父親」的角色影響很大,如果父親時常不在家,會使小男孩失去男性認同的角色,長大後會失去追求異性的勇氣。 其次,在某些家庭,母親比較霸道,
    父親相形之下比較懦弱, 也可能對青春期的男生造成壓力,使之比較喜歡和
    同性玩在一起,才產生同性戀的傾向。
        還有人認為,同性戀兒子在進入前青春期(9-12歲)之前, 便已承受廣泛
    人格失調的痛苦。母方對於其健康與傷害的過度焦慮, 對於其同齡應有正常
    活動的過度限制,以獨斷行為和挫折男性尊嚴的態度,造成潛在的影響。 並
    且以其對性的關心造成干擾。 加上父方排斥與敵意,以及缺乏支持,因而塑
    造出一個格外缺乏安全感的小孩, 以致其對母方過度依賴,並且因不適當的
    、無能的、和妄自菲薄的感覺所苦惱。 他對於可能造成身體傷害的男孩子活
    動感到厭惡,但通常是出於粗略的高估。 而他同輩團體,則回應以不雅綽號
    ,或是身體上的攻擊,使之羞怯,易在兒童之間招致惡意。 他對於自我的害
    怕與膽怯,會因其他男孩的嘲弄,更形惡化,而將自己推得更遠。 在同輩團
    體中所遭受的挫敗,關於自我男性氣概和異性戀表現的焦慮,讓「前同性戀」
    誘發狀態進入一種對於同性戀社會較不具警覺性的範圍。

        女同性戀者與父母的關係可能較差, 研究者認為早期性角色的發展和個
    體與成人之間的關係有關。 和父母關係的不良與剝奪,會阻礙了女同性戀者
    和異性關係的維持與一般發展。 除此之外,研究者認為家庭中父親與女兒的
    互動,會鼓勵女兒的女性氣質, 因此女同性戀者不良的父女關係會決定其部
    份的性別認同。 除了家庭因素,女同性戀者的成因,還可能來自對異性情緒
    受創經驗,或是陰莖嫉妒的傾向。

或是身體上的攻擊,使之羞怯,易在兒童之間招致惡意。 他對於自我的害
    怕與膽怯,會因其他男孩的嘲弄,更形惡化,而將自己推得更遠。 在同輩團
    體中所遭受的挫敗,關於自我男性氣概和異性戀表現的焦慮,讓「前同性戀」
    誘發狀態進入一種對於同性戀社會較不具警覺性的範圍。

        女同性戀者與父母的關係可能較差, 研究者認為早期性角色的發展和個
    體與成人之間的關係有關。 和父母關係的不良與剝奪,會阻礙了女同性戀者
    和異性關係的維持與一般發展。 除此之外,研究者認為家庭中父親與女兒的
    互動,會鼓勵女兒的女性氣質, 因此女同性戀者不良的父女關係會決定其部
    份的性別認同。 除了家庭因素,女同性戀者的成因,還可能來自對異性情緒
    受創經驗,或是陰莖嫉妒的傾向。

        還有人認為, 同性戀者的母親,在懷孕時期所受情緒壓力較異性戀者大
    ,這在老鼠的動物實驗上亦得到支持,但仍需要他人重複認證。 另一個說法
    ,即「同性愛等於幼形化」。 「幼形化」指的是長大成人時仍保有孩子的性
    質和形態。 每個人在思春期伊始都會有段討厭異性,反而比較受同性友人吸
    引的時期。於是同性戀者可能是「幼形化」的人,而一直停留在這階段。

        以上同性戀的成因, 大都歸咎於子女處於有問題的家庭,然而事實上卻
    有許多同性戀案例,其家庭生活美滿,與父母親的關係和諧, 加上這些研究
    的取樣對象,本身就有其它心理因素干擾, 無法普遍用於不需要心理治療的
    同性戀者。因此,客觀性頗欠質疑。

六. 當代的同性戀運動與文化

        「同性愛」這個名詞在1869年才由匈牙利人— KarolyMaria Benkert
    提出,到1890年由性學專家Havelock Ellis等人引入英語世界。但不表示
    十九世紀之前,西方世界沒有同性愛(或同性性行為),只不過當時社會尚
    未用「性身份」去界定不同的族群。

        美國曾經是大英帝國的殖民地,深受歐陸承襲的希伯來性道德和基督
    教道統影響,全盤禁止同性愛與同性性行為。同志的生存空間非常有限。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根本沒有同志運動可言,只有個人或是零散小圈子的
    活動。到了五、六0年代的冷戰時期,邁卡錫主義成為政治上的主流思想
    ,同志的社會處境更加惡劣,國家政府不但完全不信任同性戀者,且視他
    們為叛國者。六0年代,美國社會公義運動開始蓬勃發展,黑人解放運動
    、女性主義、人權運動、反越戰、反官僚霸權等反制運動相繼湧現,同志
    運動也與之相結合。1969年六月的「石牆起義」,紐約同性戀者,在石牆
    同性戀酒吧發生暴動,抗議警察經年累月無理的迫害和騷擾。同志不再瑟
    縮在衣櫃裡,而是以同志身份為榮,更紛紛建立起自身的同志社群和組織
    。同志們要求改革法律,甚至蓄意挑戰法律,搗亂歧視同志的機構,以身
    試法藉此暴露異性愛法律的偽善與暴力。在此同時,同志文化開始成型。
    同志有屬於自己的教會、醫務所、書店、酒吧、會社、以及政治色彩濃郁
    的同志次文化、服裝打扮及語言。

   然而,一九八0年代起,嚴厲的社會封殺,加上愛滋恐慌,反而迫使
    同志面對自身身份。主流傳媒處處對同志醜化、扭曲和歧視,法律又對其
    諸多限制和威脅,如今再加上主流愛滋論對同志的仇視和傷害,同性戀恐
    懼症幾乎無孔不入地干擾同志生活每個範籌。其後,同志勇敢站出來,挑
    戰主流社會的異性戀霸權,揭發異性戀社會的雙重標準與法令之偽善。九
    0年代的「揭發運動」,就是逼迫那些公開壓迫同志的衣櫃同志現身,包
    括議員、政客、牧師、神父及藝人等公眾人物。使政客不再忽視同志,反
    過來爭取同志選票。

        英國的同志運動較美國長,可以用六0年代末期同性性行為(肛交)非
    刑事化法例通過作為分水嶺。英國法律亦受希伯來與基督教道統影響,認
    為性行為目的在於神聖的生育。除此以外的性行為及慾望,皆是罪惡。加
    上獨尊男權本位,男性陽具只能在陰道抽送,同志遂成為父系霸權的受害
    者。自奧斯卡‧懷特 (Oscar Wilde)在法庭受審,同志社群便以取消該項
    法律為首要目標。經過多年努力,1967年,國會終於廢除了禁止肛交的法
    例。不過,尚有(1)武裝部隊,為何不容許同志入伍?(2)合法同性性行為
    的同意年齡為二十一歲,為何較異性性行為的十六歲來的高? (3)北愛爾
    蘭、蘇格蘭等地禁止肛交的法例為何遲遲不被取消?七0年代,同志運動
    便以消除以上不平等法律為主要宗旨。石牆起義的鼓舞,同志站出來挑戰
    主流社會和法律的壓迫,這時期英倫各地的反肛交法相繼取消。然而,愛
    滋恐慌的出現,讓保守勢力藉 愛滋病=(男)同性戀來禁止學校政府宣揚正
    面的同性愛,是為著名的「地方政府法例第二十八條」。不過,同志鍥而不捨的爭取,終於在1994年,國會把同性性行為的同意年齡降至十八歲。

        其他一些重要記事:

    1978年,代表光明、癒合、太陽、平靜、藝術、精神的紅橙黃綠藍紫,巨
          大彩虹旗,出現在男女同性戀自由日上,由Gilbert Barker設計。

    1984年,加州柏克萊通過家庭伴侶法 ( Domestic Partners Law ),同性
          戀者可以申請一份誓詞,得到類似已婚者享有之權利,此為美國各
          州立法之首。

    1985年,在舊金山的 Kezar露天運動場,舉辦了第一次同志運動競技比賽
          ( Gay & Lesbian Games ), 有一千三百多名同性戀者從二十九個
          國家前來,如今每四年舉行一次。

    1988年,瑞典通過立法,賦予同性戀伴侶權利,包括納稅、繼承、以及某
          些福利,這是世界首例。而美國聯邦上訴法庭,裁定美國軍方限制
          同性戀者是違法的。

    1990年,台灣第一個女同性戀團體「我們之間」成立。美國改革的猶太教
          派,接受男同性戀者可以擔任猶太牧師。

1991年,國內首對女同性戀伴侶在雙方家長的祝福下,設宴以公開儀式結
          婚。

    1992年,陽明醫學院的精神科醫師—周勵志,首度組成一個同性戀的成長
          團體。

    1993年,台灣大學Gay Chat成立社團,引起校內以及社會上的矚目。第一
          份對外發行的同性戀刊物「愛福好自在報」創刊。「台灣同性戀人
          權違反歧視法」草案第一次進入立法院討論。超過三千多對的男女
          同性戀情侶,在華盛頓第二屆的National March中集體結婚。

    1994年,佛教團體「觀音線」籌組一個女同性戀者的成長團體,由清華大
          學輔導老師成蒂帶領。四月,女書店在台北開幕,此為女同志的據
          點,所賣書籍不但皆為女性意識之作,更用心網羅男女同性戀的書
          籍。國內網路各大的BBS站相繼成立motss(同性之愛)版,並完成連
          線轉信。而各大學,例如中央、清交、政大、中興、東海、逢甲也
          繼台大之後,成立同性戀社團,彼此交流頻繁。

    1995年,台大女同性戀社(LAMBDA)成立,並演出劇場 「101次求婚」。
          六月,台灣首度的「端午節同性戀節日」(Gay and Lesbian Awak-ening Day,暱稱GLAD),為同性戀的社會運動與節慶,吸引數目
          可觀的同志與認同者來參與。七月,書寫女同性戀小說「鱷魚手記
          」的作者邱妙津於巴黎自殺。

        此外,描述同性戀的電影,例如夜夜夜狂、費城、野戀、神父、鳥籠
    、喜宴、墨利斯的情人、火炬三部曲、生無悔死無悔、油炸綠番茄、慾望
    法則、金枝玉葉、蜘蛛女之吻、亂世浮生、沙漠妖姬、愛是生死相許的、
    到最近蔡明亮導演得獎的河流,都顯示出同志電影的蓬勃。金馬獎外片觀
    摩影展,同志電影亦占有不少份量。
        中文書籍,同志題材大量出現。 例如白先勇的「孽子」、「台北人」
    ,朱天文的「荒人手記」,邱妙津的「鱷魚手記」、「蒙馬特遺書」,李
    碧華的「青蛇」、「霸王別姬」,凌煙的「失聲畫眉」,陸昭環 「雙鐲」
    ,許佑生的「當王子遇見王子」等等... 日本流行漫畫、廣播、報紙、戲
    劇、電視劇中,同志情節的描述,越來越熱門。台灣第一個同志常態節目
    —「同志come out」也在日前開播。第一張台灣的同志CD—「撫摸」,已
    於近期上市。誠品書局,也成立同志書籍專櫃。這都顯示,同志文化,儼
    然成為當今社會的一股新文化勢力。

        同志語彙小辭典:

    Gay—男同性戀者。

Lesbian—女同性戀者。

    Queer—本意為奇特的,後被同志運動者借用為同性戀。

    Bisexual—雙性戀者,亦可簡稱「Bi」。

    Lover—同性戀者稱呼愛人的用語。

    Tom Boy—女同性戀中,具有男子本色氣質者,簡稱為「T」。

    Uncle—年紀較長的女同性戀者。

    Gay Bar—同性戀酒吧。

    T Bar—女同性戀酒吧。

    SM—虐與被虐。為Sado & Masochism二字的簡稱。「S」為嗜好性虐待者,
        由虐待對方的性行為,得到興奮高潮。「M」為嗜好被性虐待者,由被虐待的性行為中,得到興奮高潮。

    同志—同性戀者,原本為革命用語, 港人林奕華賦予它同志運動的新時代
          意義。

    婆—女同性戀中,具有女子柔美動人氣質者。

    公司—同性戀聚集場所,通常指公園、三溫暖等等...



    暗櫃—在中國父權制度的打壓下,同性戀一直站在自己的衣櫃 (Closet),
          不敢站出來, 走在陽光下,只能躲在自己安全的角落中,相互扶持
          ,相互慰藉。走出暗櫃(Come out),意指圈內同志肯定自己, 或向
          他人告白自己是同性戀。

 1、0、69、10、11號—性行為角色,以1號表示主動者(插入者,top)。

0號表示被動者(被插入者 , bottom)。

69 表示相互口 交。10則是1號0號皆可。

11則暗指1、0、69皆可,角色可以隨時變換。

1)同性戀是癖不是病

        早期專業的文獻,認為同性戀感情與行為是異常的,是阻撓心理社會
    發展的一個象徵。之後,許多精神醫學專家改變他們的態度,在1974年,
    美國精神醫學學會 ( APA )決定將同性戀自心理疾病診斷分類中剔除,並
    明白指出,同性戀只是常態性行為的差異。只有自厭性同性戀( 無法認同
    自己是同性戀者 ),才需要治療。「世界衛生組織」最新出版的國際疾病
    分類( ICD.9.DM,1995 )也註明同性戀已被取消,僅保留自厭性同性戀一
    項。



    (2)同性戀不等於換裝癖者(transvestism)

根據研究,80%的換裝癖者 (transvestism,打扮成異性模樣)是異性戀,只有10%~20%的男同性戀者,會打扮成女性模樣(例如電影亂世浮生與   沙漠妖姬)。女同性戀中有換裝癖者,更是少數。

(3)同性戀不等於變異性症

        許多人常常會將性取向( sexual orientation )與性別認同( gender
    identity )混淆,因此把同性戀者想成不當的性別認同。一般人以為,男
    同性戀者一定像女性般嬌柔,而女同性戀者一定像男性般陽剛。其實,這
    只是少數現象,異性戀中也存在。例如美國跳水金童—盧甘尼斯(贏得四
    面奧運跳水金牌的傑出運動員),就可以反駁大家對同性戀的錯誤刻板印
    象。基本上,同性戀者認同自己的性別,這跟變異性症的人,否定自己的
    生物性別,心理是異性戀,而想變性是不一樣的。



    (4)同性戀者不等於戀童癖

        猥褻孩童的罪行大部份乃是異性戀者所為,尤其是有關男老師猥褻學
    生的案例上,絕少是由同性戀傾向的男老師所為。根據紐約時報的估計,
    全美國的男老師中有十二萬到二十四萬是同性戀,而在紐約所發生老師對
    學生的性騷擾案例中,無一是男同性戀者所為。

5)同性戀不見得會憎恨異性

        研究證據顯示,大部份的同性戀者滿意自己的性別,也不排斥異性,
    他們只是寧可與同性維持性或情愛關係。同性戀者,大部份與異性關係良
    好,甚至廣受異性青睞。有些人會覺得奇怪,同性戀者與異性相處融洽,
    卻無法接受異性愛。然而,這跟異性戀有許多同性密友(不排斥同性),
    卻不會發生同性戀的道理是一樣的。



    (6)AIDS不只是由同性戀傳染

        性氾濫是性開放社會的現象,異性戀也不例外。當初,AIDS被認為是
    上帝對同性戀者的處罰。如今,大部份的患者是經由異性傳染。前不久查
    獲一位剛來台灣的外籍賣春女感染AIDS,來台兩個月,接客人次達五百多
    ,便可知道異性戀的性關係不見得較單純,而且感染AIDS有等高的機率。

(7)「肛交族」不等於男同性戀的代名詞

        同性戀者的性行為,肛交不是絕對,更多的時候,口交、手淫、摩擦
    反而是較習慣採用的方式。相反的,男女間的性行為,也會採用肛交方式
    ,當作是一種增添情趣的姿勢。



    (8)女同性戀者是無性者

        大多數的異性戀者,對於性行為的概念常被侷限陰莖插入陰道的單一
    模式。因此。不具有陰莖的女同性戀者,享受性愛能力,倍受質疑。有不
    少人以為,女同志們可以拉拉手、看看電影、逛逛街、親親嘴,就是不會
    做愛。事實上,女同志同於其他人,對性有慾望、有需求,也能夠擁有良
    好的性愛關係,享受性愛的歡愉。

(9)同性戀並非不自然與違反道德的

       有人認為同性之間的性行為,是不自然的。 然而,在1991年,性研究
    期刊(Journal of Sex Research)指出1970-1990期間,全美性行為的一
    項估計顯示,20%男性在其一生中跟男性有性關係。 如果同性之間的相戀
    或是性行為,是自願的,是歡愉的,有何不自然? 一般認為自然的異性性
    行為,如果是強迫的,又有何自然可言? 道德觀是社會化的結果,不同時
    期,不同文化,有不同的認定。處於多元化社會的我們,更不應該以自己
    的價值來加諸他人。例如天主教認為自慰、避孕是違反自然而不道德,我
    們是否也如此認為? 宗教性的態度,歷經空間和時間改變,也會出現不同
    的看法。因此,美國聖公會,開始聲援公開承認是同性戀的男女牧師,許
    多教區也雇用他們。

    (10)分工並非絕對的角色扮演

        大家以為,同性戀的關係中,總有一人扮演丈夫,一人扮演妻子。實
    際上,這非必然,某些同性戀關係中,並沒有此種角色的分野或是兩者可
    以隨時調換。同樣地,現今夫妻的角色分配,也不一定是傳統認定的男主
    外,女主內。在性行為上,亦無所謂絕對僅有零號 (女性性角色)與壹號
   (男性性角色)的分別。

(11)社會上的同性戀恐懼症(homophobia)

        衛道人士認為,承認同性戀,會鼓勵青少年模仿,也許會有這種狀況
    存在。但是,一個人的性取向,是否這麼容易被動搖?值得探討。至於軍
    隊、監獄、或是男女分校等特殊環境產生的「情境同性戀」並不能視為真
    正的同性戀。這些人一旦恢復到日常環境,這種同性取向的情愫便會消失
    。況且軍隊、監獄的雞姦事件,大部份只是發洩性慾,並不含任何感情。

        也有人認為,若同性戀者愛上自己,會危害自身安全。以男性來說,
    面對的是跟自己一樣,甚至比自己更強壯的同性,比起柔弱的女性而言,
    似乎一下子由強者角色變為任人宰割的弱者。

        說實話,這是十分沙文的大男人想法。同性戀喜歡上異性戀的同性,
    並不代表這樣就會有什麼性侵犯。況且,同性戀者尚未被社會接受,連說
    出喜歡對方,承認自己是同性戀,皆是冒險的行為,何況是性騷擾?!再
    者,大部份的同性戀,也會選擇與自己相同性取向的同性生活,因為,他
    們也需要感情的保障與依歸。

(12)同性戀者並非全都生活在社會黑暗角落

        早期由於缺乏交友管道,加上社會排擠,同性戀者,似乎與社會黑暗
    角落的邊緣人劃上等號。其出沒的地點,不是三溫暖就是晚上的公園。然
    而隨著資訊發達,由網路上,或是同志社團來認識朋友,互相交流,有越
    多的同志走出黑暗角落。



    (13)異性戀的伴侶關係不一定比同性戀穩定

        由於缺乏法律與子女等等的約束,同性戀有更寬闊,更自由選擇適合
    伴侶的空間,並不代表同性伴侶就較不穩定。反觀異性戀,常常因為婚姻
    、家庭或子女因素考量,而維持表面的伴侶關係,這種穩定的伴侶關係,
    毫無愛情意義可言。

        附帶一點,本人並非刻意將同性戀跟換裝癖、戀童症與AIDS劃清界限
    ,也不認為換裝癖、戀童症、變異性症就是病態,只是強調之間並沒有必
    然的關連。

八. 教育要面臨的挑戰

        綜合許多 -同性戀者與雙性戀者之實徵研究與臨床報告結果指出,從
    成人與同輩上,得到口語和身體所受虐待造成之壓力,容易造成男同性戀
    ,女同性戀與雙性戀之青少年產生許多極嚴重問題,這些問題包括了「學
    校課業不良」與「逃課」、「逃家」、「違法」、「吸毒」、「酗酒」、
   「焦慮」、「自殺」以及「害怕同儕排斥」、「對自己認同的迷惑」等。
        以一般的班級而言,學生約為四十人,換句話說,大概老師會碰到兩
    個同性戀的學生。因此,對於日後身為老師的我們,不可以忽視!再者,
    同性戀題材,在廣播、書籍、網路、電視電影等媒體有日益增多的趨勢,
    老師如何從旁協助學生來正確認識同性戀次文化,也值得我們未雨綢繆。


        (1)老師應有的心態

        老師要尊重當事者的心態而非強迫,認清同性戀並非病態,因此,除
    了無法肯定自己是同性戀的自厭性同性戀外,並不適合也不需要所謂的治
    療。老師的心態,不應為同情憐憫,也非視為異物而將之隔離。

        Hall及Frankin(1992)提出下列問題, 可以做為老師檢定自己是否
    有同性戀恐懼症的參考:

 a. 在什麼方面,以及到什麼程度,我覺得同性戀的生活方式讓我不自在?
    b. 我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嗎?
    c. 當我在報章雜誌讀到同性戀爭取權利的報導,我有啥反應?
    d. 我認為異性戀是一種較高尚且較正常的生活嗎?
    e. 如果我有同性的性幻想,我的感覺是什麼?
    f. 我的宗教信仰是否影響我對同性戀的看法?

        (2)老師應該多多瞭解同性戀次文化

       「文化相對主義」 指出,若想用自己文化的說詞,來詮釋它種文化的
    信念,將不可能真正瞭解該種文化。必須先察看該文化中,各個信念與其
    它信念間的關連,才不致誤解。因此,身為老師,應該多多去認識同性戀
    文化,才能教導學生用正確態度來看待同性戀。

        (3)老師如何幫助懷疑自己是同性戀的學生

        老師面對自己懷疑是同性戀的學生,應該幫助他思考下列問題:

    a. 潛在的意念如何? 在春夢中? 是只有同性還是異性? 還是兩性都有?(
       同性多? 異性多?)
    b. 常態的意念為何? 是取代其受異性歡迎? 還是愛戀? 或想與之相隨?
    c. 境遇的突發意念為何? 看到性感的廣告? 或是偶遇的同性或異性?  而有衝動?
    d. 是否夠確定? 這方面的知識,是否瞭解充足?
    e. 是否體認同性戀者的處境及社會上的看法與壓力?

        由於同性戀的體認是長期的過程,因此老師以自己價值觀來期待同性
    戀學生改變,可能會影響諮商關係的建立,模糊諮商焦點。當然,當事者
    想透過心理治療來改變其性慾, 也許可以一試。不過, Marmor(1976)指
    出,對那些持有非常強烈改變動機的當事者,其成功率只有 20%~50%,遑
    論大多數同性戀者改變動機並不強烈,甚至有些治療個案,最後不是轉變
    為異性戀,而是成為無性的人,這都是老師應該審慎小心的。對於自厭性
    同性戀的學生,老師則應協助其角色認同,實現自我個體的表現。
        如果學生確定有此傾向,則該幫助他與相關團體聯繫,關心及協助其
    交友途徑。

        (4)正確性觀念與安全性知識的教導

    由於社會開放,男女婚前性行為比例增加,第一次性經驗年齡降低。
    因此不管是同性戀異性戀,老師都應給予正確的性知識,教導如何進行安
    全的性行為。

        (5)老師是溝通的橋樑

同性戀者,最大的渴望,無非是同儕、朋友、師長及家人的認同。老 師應給學生正確的同性戀看法,改變一般媒體及社會賦予的偏頗印象,使同性戀的學生,也能適應團體的生活,不用壓抑隱瞞真實的自我。

九. 結語

        首先,獨斷的老師不是我們認同的,在事情尚未有清楚答案前,獨斷
    可能對學生造成更多傷害。教育者需要以更開放,多元的角度去了解性別
    的複雜性,才能去除某些不必要的疑慮和不安,讓自己坦然去面對孩子。
    當然,這也要看場景,一次對四十個孩子,是件危險的事,人多不易掌握
    。重點是讓孩子認識性別的意義,而非拿道德或疾病來嚇小孩。教師應開
    展一個清楚安全的空間,讓孩子選擇自己將來的生活方式。

        許多同性戀者在社會的壓力下,終生壓抑自己對同性的愛慾,走上結
    婚生子一途,過著「正常」的生活。但是在心理層面,他們對同性的思慕
    與性慾望遠超過異性。對同性戀者而言,其關係不是只有性而已,同性關
    係也具有關懷、信任與不渝的愛。值得注意的是,越來越多的人在婚後,
    走出來與外面同性伴侶交往,造成的問題,遠比讓他們自由選擇所愛還大
    。異性戀者,也應該不希望自己的伴侶,是所謂-改正-的同性戀者。如果
    兩人真心相愛,是否還要在意年齡、家庭背景、宗教甚至性別?如果說同
    性戀者的相愛,在不影響他人的人身自由下,社會大眾,是否也應該衷心
    祝福與尊重?在達爾文的演化論中,適者的角色端看環境而論,並沒有所
    謂正常與不正常之分。況且,少數也不能代表其為異常現象。單單以性取
    向就否定一個人所有的成就,就如當初歧視黑人一樣,頗欠公允。況且,
    台灣兩千萬人中,以 4%來估計,同性戀族群,總數約在八十萬,他們可能
    是我們生活周遭的親友,隨著社會自由開放與同志的自覺,更多同性戀者浮上檯面,所造成的社會衝擊,也是我們應該關切的。有人會認為,讓同
    性戀正常化會鼓勵其發展,因此反對同性戀認同的開放。或許開放會有許
    多新的問題產生,然而在合理明朗地約束範圍,我們才能讓其走向正面發
    展。如果同性戀一直處於地下蘊釀,日後爆發出問題,我們將無所適從,
    不知該如何處置? 付出的社會成本將更大。


    父母、朋友等等周遭人物。一個錯誤的偏見,極可能造成人云亦云而難以
    跳脫的刻板印象。授業解惑為老師職責之一,老師能夠有正確的態度與概
    念,才能幫助大眾導正錯誤想法。相信幾十年前,如果婦女只生女兒而非
    男童,被怪罪的鐵定是女方。如今我們知道生男生女,男生掌握主導權。
    再者,如果從前 A型與 B型的男女配對,而生下 O型孩子,一定會被認為
    某方出軌,如今我們知道有其可能存在。這些新的正確知識,老師通常為
    最佳亦為最主要的傳播者,因此,同性戀以至於性別的問題,看似跟教育
    無關,實質上所產生的影響,是為人師表所不能忽視的!

        我並不鼓勵同性戀,也無從鼓勵起,只盼望釐清一些概念,在人人平
    等的信條下,由同性戀的問題談起,進而鼓勵大家思考與打破對性別、種
    族、階級等等的刻板印象,使生活在地球上的萬物,都能受到應有的尊重
    。最後,正如一位朋友所說的:在come out之前的我,與之後的我,並沒
    有兩樣 - 我還是我,只是我愛的是同性而已! 就讓他們也能走在陽光下
    ,一起享受陽光的溫暖。

 注:A.B.O血型為複對偶基因決定,IA、IB對i為顯性, A型的人其基
    因型可能為IA*IA  or IA*i, B型的人可能為IB*IB or IB*i, O型為i*i
    ,AB型為IA*IB。 如果一對父母其血型分別為A型及B型,基因型為IA*i及
    IB*i,經過配對後,子代會有A型、B型、AB型及O型的可能。

        達爾文演化論中的「適者」,並沒有固定原則,而是由環境來決定。
    舉例來說,某種細菌其生長的環境為22-26度,然而出現了突變種, 其適
    應溫度為 18-22度,就現實狀況,突變種為不適者,然而某次環境改變,
    氣溫降至20度,突變種反而成為優勢種。因此,少數族群,在當時的環境
    下,僅能以「較不適者」視之,並不能以「不正常」的心態來加以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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