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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不太懂這個

作者/張志祺(成大都市計畫學系大三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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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釘子戶」背後的關鍵奧秘 5分鐘包您看懂士林王家-文林苑都更案懶人包


判決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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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

 

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案是一項發生於2012年的都市更新的爭議,發生爭議的住宅位在臺北市士林區。因為王姓屋主不願參與都市更新,卻遭臺北市政府動用警力,強制拆除,並驅離現場抗議群眾,引起輿論批評[1]。學者認為這個行為破壞了個人居住自由財產權的保護,可能涉及違憲與違反《國際人權公約》,郝龍斌市長表示這是為了維護多數人利益,一切依法行政。

 

『家』是金錢買不到的,為什麼總是要拿錢來看這件事?難道這個社會的衡量標準就只有金錢嗎?

—士林文林苑遭強制拆除的王家家人[2]

 

整件事的荒謬性在於:王姓屋主在不知情下被劃入都市更新範圍,直到被迫開價時才知其住宅已經被賣掉了,而行政程序上卻沒有可扭轉的管道;建商樂揚建 設清楚知道王家不願參與都更卻強行劃入都更範圍,卻在未取得土地前即預售完畢,更誤寄公聽會通知刻意隱瞞,最後還藉由公權力對王家進行強制拆除;臺北市政 府為主管機關可動用行政資源協助建商重劃都更範圍,並同時解決不符合消防規範的問題,然而卻動員千名員警違法漏夜執行拆除工作。另外,王宅也是2000年 以後臺灣第一件尚有人居而遭強制拆除合法民宅。

起源

樂揚建設辦 理位於台北士林,街上次分區的一處老舊社區都市更新案,依現行都市更新條例辦理都市更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規定,若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則應取得私有 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2/3,及其持有土地及合法建物面積3/4的同意。本案縱然未取得兩戶王姓屋主的同意,強制拆遷仍是擁有法源依據。但也有人主張 王家六代在當地居住時間超過百年,房屋土地皆合法取得,因此本案也將為台北市政府第一例現行法相互牴觸而逕行辦理都市更新的案例。

王家自稱六代在當地居住時間超過百年,房屋土地皆合法取得。在被建商都更前才重新整修好房子,自稱於不知情下被建商劃入都更範圍,直到被通知「權利變換」時才發現被樂揚建設劃入都市更新範圍。

建商最終以維護多數都更辦理戶,向台北市政府申請拆除。

爭議

住戶是否參與

王家表示直到被通知「權利變換」時才發現被樂揚建設劃入都市更新範圍。

在行政訴訟法院樂揚建設提出已通知之證據,但所提證據有些有住址錯誤、或有塗改痕跡,甚至有一份印有「大廈管理委員會戳章」的回執聯。

然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98年度訴字第2467號文中指出,王家確實有人收到公聽會的通知。也就是說,王家宣稱過程中一直不知道有被劃進更新範圍這件事,是子虛烏有的說法。

建商劃定都市更新範圍的技術性操作

都更法要求以多數決方式進行都更,然而卻未明文規定都更範圍。樂揚建設所申請劃定之都更範圍並未包括整個街道區塊,反而只是選擇性地劃出一塊區域。 若整個區街道區塊劃入,贊同都更的比例只有百分之五十七,過不了都更的門檻。但是建商先將周圍不願參與都更的住戶劃出,建商所劃定區域內只有王家兩戶不願 參與,比例拉升至百分之九十一,以合乎主管機關訂定的門檻。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規定,若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則應取得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2/3,及其持有土地及合法建物面積3/4的同意。本案縱然未取得兩戶王姓屋主的同意,強制拆遷仍是擁有法源依據。

畸零地與建築線

交通用地的境界線可當建築線使用,但高架道路為維護公共運輸安全得不予指定建築線,王家兩戶雖然沿著捷運淡水線沿 線,但該段捷運線為高架段,所以無法做為建築線使用。種種理由不核發的理由都稱:若把王家排除在外,會造成日後王家無法自行申請建照。若建築行為會造成隔 鄰成為畸零地或無法建築之狀況,其建築行為不會得到許可,必須與鄰地合併,方得建築。因此王家雖然有意切結日後若無法自行建築後果自負,但仍然無效。

消防巷道狹窄

是否違憲

反對者主張中華民國憲法保障居住權,在文林苑事件中抗議者認為都更條例違憲,但此爭議尚未申請大法官釋憲。

建商與住民利益高度不對稱

據 2011年中,發佈於網路上的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聲明稿[3]內 容:樂揚分走2363.58坪、車位38個→現在價值一坪65萬,車位250萬=16億3132.7萬;可超賣差價獲利5億64,312,222,可超賣 差價增值幅度52.88%...。本次文林苑都更,參與建商樂揚建設雖口口聲聲公共利益,要求公權力介入,然其背後獲取之利益驚人龐大,明顯與居民呈現利 益高度不對稱的現象。

[編輯] 其他補救

據2012年2月10日營建署與王家、已遷出戶、樂揚建設等一起召開的都更輔導會議,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組長陳興隆所做出的三點會議結論[4]

(一) 關於同宗基地是否可排除士林王家之可行性疑慮,可透過王家簽署切結書,同意未來無法自成都市更新單元獲得解套,請北市府與實施者做慎重考量。
(二) 公共利益應以環境改善、而非單棟建物更新獲利為先。此宗基地未開闢計畫道路之現況,應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3條,請北市府釐清並協調實施者,確保當地住戶、未來新入住戶之交通安全與消防安全。
(三) 關於實施者涉嫌呈報不實資訊,恐違反與北市府簽訂之都市更新切結書,臺北市政府應針對各計畫書圖內容不實之各項疑點進行逐點釐清。

營建署期許臺北市政府尋求解套方案研議毋須強拆王家、解決文林苑現有周邊道路消防安全、以及處理都更實施者涉嫌呈報不實資訊問題,使得已拆遷戶土地可以進行迅速執行都更、而王家可以保留消防道路寬度不足問題可以一併解決的三贏方案。

強制拆除經過

  • 自3月27日晚間起,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facebook陸續發佈警方將前來拆除的訊息,希望召集對議題感興趣的大眾一同抗爭,拒絕拆除王家。
  • 28日淩晨四時起約300名警力開始集結,約有兩百名群眾團聚擋在王家門口,高喊口號及唱歌,以和平方式表達抗議之意。
  • 保一及保六總隊,及各分區調派來之警力於清晨五點三十分開始以鎮暴盾牌推進,將外圍民眾推至王家門口核心。
  • 六點三十分左右警方架設圍籬,使在外圍觀民眾不知內部情形,約七點四十分開始強制架走抗議群眾,並以公車載走。
  • 八點十分在屋內仍有許多群眾的情形下開始拆除,此舉並遭網友及現場群眾之唾棄。
  • 臺灣電子媒體在27日晚間有派出SNG車,但其後的抗爭則沒有現場轉播。六點三十分左右也由警方驅離至圍籬外,無法進入採訪。網路上則有大量熱心網友提供線上現場直播,並於facebook及PTT熱烈討論,言論約有八成以上反對政府的強硬手段。
  • 29日下午3點左右,有位不知名的男人拿刀站在拆除完的廢墟上[5]

花絮

台北進步了?公理退步了,人道退步了,民權退步了,法治退步了,正義退步了,台灣退步了。

—前往強拆現場聲援的導演戴立忍[6]

  • 樂揚建設曾有廣告標題為「只有家,永遠拆不掉」[7],但是樂揚建設動用政府公權力強制把王家拆了。
  • 強行拆除前,引發關懷團體前往守護,舉行《守護居住正義‧和平音樂講談派對》音樂會。
  • 2012年2月25日,青舵獎頒獎典禮,馬英九總統親臨頒獎,前青舵獎得主余浩瑋應邀演出,演出後向馬英九送上一份關於「士林王家」、「紹興社區」的立牌,中間大寫「公平正義」字樣,希望總統傾聽弱勢族群的聲音[8]
  • 在面臨合法私有土地無法獲得保障,而附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的建物上,仍高掛有「人權大步走,生活更快活」的大幅廣告。對比之下,格外諷刺荒謬[9]
  • 某些公眾人物利用此機會假記錄現場之名搏取媒體及社會大眾注意,矯揉做作,吃相醜陋。

新聞報導

相關條目

資料來源

  1. ^ 各方皆受害 都更為哪樁~文林苑都更案僵局難解.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2011-08-15.
  2. ^ 戴立忍:台北進步了?公理退步了,中時電子報,2012年3月28日
  3. ^ 苦勞網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聲明稿
  4. ^ 營建署都更輔導會議露曙光?士林文林苑案有解?官方首度表態》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 苦勞網 2012年2月10日
  5. ^ 不滿文林「怨」強拆 男子持刀與警僵持,壹電視 2012-03-29
  6. ^ 戴立忍:台北進步了?公理退步了》,中時電子報,2012年3月28日
  7. ^ 八月、都更、拆王家(上)》,鐘聖雄,公視新聞議題中心,2011年7月1日
  8. ^ 為環保而戰李佳達獲青舵獎,許純鳳,台灣立報,2005年3月25日
  9. ^ 士林王家強拆在即,學者籲刀下留厝,樓乃潔,苦勞網,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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